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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察访核验和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项目比选的通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4-04-29 10:42:36

为保证我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计划开展2024年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察访核验和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面向社会公开比选项目承担单位,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察访核验和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

二、项目预算

本项目预算为人民币95万元。

三、主要工作内容和成果

主要工作内容:在全市抽取100个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采取现场核查、资料核查和居民调查等方式,核查项目组织实施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包括:项目实施方案的合理性;项目开展政策宣传和群众动员情况;项目设计方案责任规划师参与情况;项目施工组织和监理情况;项目完成情况及其改造效果;项目建立长效机制情况;项目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居民满意度调查;项目整治效果评价和需要整改的问题建议。

成果:形成2024年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察访核验和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和100个项目的分项报告,对项目整治效果进行评价并提出问题整改建议,为加强今后工作提供指导。

四、工作完成时限

2024年10月31日前完成100个项目的察访核验和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并提交相关报告。

五、申报基本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本国法人单位。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招标采购有关的规章,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

4.具有完成本项目内容的工作能力。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正式职工,具有较强的专业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工作,具有3年以上房屋质量检测工作经验。

2.作为主要察访核验人员,参与过类似项目的检查和评价工作。

3.必须是该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指导者,承担实质性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察访核验工作的,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

六、申报材料清单

1.参选报名表(附件1);

2.参选函(附件2);

3.项目申报书(附件3);

4.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件4)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和主要业绩;

7.技术能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8.人员职称证书及项目负责人近一年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9.近三年无违法或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书。

七、比选组织

1.报名时间:参选单位需在2024年4月28日上午9点至2024年5月7日17点,提交《参选报名表》(第六条1项)盖章版至邮箱:ljxqgz@zjw.beijing.gov.cn,作为报名依据。逾期递交材料报名无效,不进入后续评审。

2.比选地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3.比选时间:2024年5月14日上午9点30分。参选单位需在2024年5月14日上午9点30分前将相关申报材料(第六条2-9项)的纸质版,提交至比选地点。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由参选单位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统一汇编成册,并刻录成光盘装入档案袋密封(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参选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

4.评选委员会: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首先对申报单位的基本条件进行评审,对符合基本条件的申报单位根据《比选评分表》(附件5)逐一打分后,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照排名顺序依次推荐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

5.比选结果公示:比选结果将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后,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八、其他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申报无效。因此造成我单位工作损失的,我单位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附件:1.参选报名表.doc

2.参 选 函.doc

3.项目申报书.doc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doc

5.比选评分表.doc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4月25日

(联系人:闫晓婷;联系电话:010-55597822)

 

原文地址:http://zjw.beijing.gov.cn/bjjs/fwgl/fwaqysb/fwaqsbglfxxx/43642883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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