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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合同司法解释24:建筑工程保证金的缴纳与返还规定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4-02-05 11:21:31

https://jian-housekeeper.oss-cn-beijing.aliyuncs.com/news/bannerImage/106614.jpg

建工合同司法解释24规定了建筑工程保证金的缴纳与返还规定,为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提供了规范和保障。

一、建筑工程保证金的缴纳

根据建工合同司法解释24,建筑工程保证金的缴纳应按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和规定计算,一般为合同价款的2%至5%。施工单位须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将建筑工程保证金缴纳到专用账户,并将证明文件交付业主。

二、建筑工程保证金的返还

当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验收委员会确认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申请返还保证金。保证金应在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退还,经委托,返还后的保证金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到达施工单位指定账户。若业主有异议,应及时提出,施工单位应在异议解决后一周内将保证金返还。

在建筑工程的过程中,建筑工程保证金的缴纳和返还涉及到多个方面的利益和责任,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和法律法规,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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