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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建筑资质新规对人员要求有何变化

一挽清愁
2026-04-01 08:40:52
已有1人回答
剑魄琴心
2026-04-01 09:28:52
最佳答案

一、人员流动限制强化

1.注册建造师受限认定

注册建造师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的,在资质审批中不作为有效人员认定

2.其他核心人员使用频次管控

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一年内不得参与2家及以上不同单位的资质申报。

二、业绩核查加码

由职称人员担任技术负责人的,其申报的个人业绩(需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A级或B级项目)将额外核查任职经历和社保信息,确保真实性。

三、动态监管升级

1.异常企业重点标注

对人员任职单位频繁变动、社保变更异常的企业,实施动态核查,并在“三库一平台”标注“资质异常”信息。

2.整改与资质撤回

被标注企业需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或拒不整改的,依法撤回资质。已承建工程项目的企业将纳入重点监管。

>政策对比:2024年旧规(穗建筑〔2024〕361号)仅要求技术负责人半年内不得重复使用,而新规(穗建筑〔2025〕202号)将限制期延长至一年,且扩展至职称人员和技术工人,管控力度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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