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建工

企业服务平台

综合查询
综合查询
建筑企业
人员信息
招标公告
开标记录
中标公示
四库业绩
省厅业绩
公路业绩
水利业绩
荣誉奖项
企业诚信
市场查询
政策规划
招投标规则
项目线索
经济&企业分析
全国经济综合分析
国民经济总体情况分析
固定投资情况分析
地方财政情况分析
政府债券发行情况分析
发包单位专查
代理机构专查
设计单位专查
总包单位专查
施工单位专查
采购供应商专查
勘察单位专查
监理单位专查
项目线索查询
土地交易
拟建项目
招采计划
招标公告
开标记录
中标公示
重点项目
专项债项目
施工许可
  • 在线
    咨询
  • 免费
    试用

企业合并后供水排水设计资质如何处理

半人半心
2026-04-01 16:09:56
已有1人回答
帅气小子
2026-04-01 16:44:56
最佳答案

核心处理规则

1.资质重新核定:企业合并后,新企业需重新核定原企业的供水排水设计资质。核定标准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及相应资质标准执行。

2.考核内容

  • 新企业需按资质标准考核:
  • 净资产(需提供合法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技术负责人(职称/执业资格、个人业绩)

    注册人员(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专业)

    非注册技术人员(职称、学历、社保)

    设备及厂房(若有要求)

  • 原企业资质证书记载的全部资质均需重新核定,合并后原企业资质自动作废。
  • 3.证书有效期

  • 合并后首次核发有效期1年的资质证书
  • 若被吸收企业1年内完成工商注销,可换发5年有效期证书;逾期未注销则证书作废。
  • 申报材料清单

    需提交以下关键材料(根据地方要求或有补充):

    | 材料类别 | 是否必需 |

    ||-|

    | 新企业《资质申请表》 | |

    | 新企业净资产证明 | |

    | 技术负责人及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业绩表 | |

    | 注册人员注册信息 | |

    | 企业合并方案及股东决议 | |

    | 原企业债权债务承诺书 | |

    >:人员社保需由新企业缴纳,且个人业绩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建议立即行动

    第一步:登录企业所在地住建部门官网(如湖北、广东、浙江已发布细则),下载最新《资质重新核定申请表》模板;

    第二步:对照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整理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业绩,确保全国平台可查。

    操作入口:[湖北省住建厅申报指南](https://zjt.hubei.gov.cn)(含材料表示例)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