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辽宁省砌筑规范是根据辽宁省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的建筑砌筑技术规范,旨在规范和指导辽宁省地区的建筑砌筑活动,提高建筑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总则
1. 规范适用范围
辽宁省砌筑规范适用于辽宁省境内各类建筑物的砌筑工程。
2. 术语和定义
- 砌筑:指用砖、石、混凝土块等材料按照一定的规格和工艺方法构筑建筑墙体、柱体等构件的工程活动。
- 砌筑规范:指对建筑砌筑活动中所涉及的材料、工艺、施工方法等进行规范的技术标准文献。
三、材料要求
1. 砖材
- 砖材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质量应检验合格。
- 砖材应具有一定的抗压强度和耐久性,不得有明显的破损、开裂和变形现象。
2. 石材
- 石材应选用质地坚硬、结构紧密、无明显裂纹和夹层的天然石材。
- 石材应经过质量检验,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3. 混凝土块
- 混凝土块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预制混凝土制品。
- 混凝土块应具有一定的抗压强度和耐久性,表面平整、无明显缺陷。
四、工程要求
1. 砌筑墙体
- 砌筑墙体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砌筑工艺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砌筑墙体应保证垂直度、水平度和平整度,砌缝应匀称、紧密。
2. 砌筑柱体
- 砌筑柱体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柱体的尺寸、位置应准确无误。
- 砌筑柱体应保证竖直度和截面尺寸的一致性。
五、施工工艺
1. 砌筑方法
- 砌筑方法应根据设计要求选取合适的砌筑方式,包括砌块摆放顺序、砌缝处理等。
- 砌筑过程中应及时清理浆料,确保砌缝充实、密实。
2. 砂浆配制
- 砂浆的配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进行,严格控制水灰比和材料比例。
- 砂浆的搅拌和存放应符合相关要求,确保砌筑质量。
六、质量验收
1. 施工质量验收
- 对砌筑墙体、柱体等建筑构件进行质量验收,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 对砌筑材料进行质量检验,不合格材料不得使用。
2. 技术交底和验收记录
- 施工单位应进行技术交底,明确施工要求和工艺流程。
- 对施工过程中的重要环节进行记录,形成施工验收报告。
七、安全防护
1. 安全生产措施
- 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计划,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
2. 环境保护措施
- 施工单位应采取相应措施,减少施工过程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 对施工废弃物进行分类处理,做到资源化利用。
八、附则
1. 本规范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 对本规范中未尽事宜,参照国家相关标准执行。
3. 本规范由辽宁省建设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借鉴资料
1. 《建筑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材料质量标准》
以上内容为辽宁省砌筑规范的基本要求和规定,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砌筑工程,确保建筑质量和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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