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香港版)》(T/CSUS111-2025)是由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中国绿色建筑与碳中和(香港)委员会等单位联合编制的标准,于2025年9月10日发布,自2025年9月17日起实施。该标准旨在为香港特区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和评价提供技术依据,适用于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中的办公建筑、商场建筑和旅馆建筑。
主要内容概述: 1.评价体系
标准从六个方面对绿色建筑进行评价:
- 节地与室外环境 - 节能与能源利用 -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 室内环境质量 - 运营管理 2.等级划分
绿色建筑分为三个等级(★、★★、★★★),根据满足一般项和优选项的数量确定。例如: - 住宅建筑需满足41项一般项和11项优选项中的一定比例;
公共建筑需满足43项一般项和14项优选项中的一定比例。
3.特色条款
- 结合香港气候特点,强调自然通风、遮阳、可再生能源利用(如太阳能、地热能)等; - 要求非传统水源利用率(如雨水、再生水)达到一定比例; - 对室内环境质量(如噪声、采光、空气质量)提出具体指标。
4.实施要求
- 新建、扩建或改建建筑需在投入使用一年后评价; - 需提交全寿命周期技术经济分析报告,并分项计量能耗。
适用范围: - 适用于香港特区自愿执行的绿色建筑评价; - 强调因地制宜,结合香港的气候、资源及文化特点。
如需具体条款或技术细节,可进一步查阅标准原文或咨询相关管理机构(如中国绿色建筑与节能(香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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