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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给水规范

话少心在
2026-02-13 08:49:12
已有1人回答
为她倾尽所有
2026-02-13 08:52:12

《广东省给水规范》(以下简称《规范》)是广东省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广东省建筑条例》编制的地方性标准。本规范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给水设计、施工和验收。

第一章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给水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

1.2 基本原则

给水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保证供水安全、可靠、经济、合理;

满足用户用水需求,包括生活用水、生产用水、消防用水等;

采用先进技术,提高给水效率,节约水资源;

保护环境,减少水污染;

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1.3 技术指标

给水系统的主要技术指标如下:

供水压力:根据用水需求和建筑物高度确定,一般为0.15~0.6MPa;

供水流量:根据用水定额和用水器具数量计算,

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和《公共场所卫生规范》(GB 16297);

供水可靠性:根据用水要求,采用适当的备用水源和供水方式,保证供水可靠。

第二章 给水系统

2.1 系统组成

给水系统一般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水源:自来水、地下水、雨水等;

输水管道:将水源输送到建筑物;

储存设施:蓄水池、高位水箱等,用于储存水源;

加压设备:水泵、增压泵等,用于提高供水压力;

控制设备:阀门、流量计等,用于控制和监测给水系统;

用水器具:水龙头、坐便器等,用于用水。

2.2 给水方式

给水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直供式:水源直接输送到建筑物,不设储存设施;

间接式:水源输送到储存设施,再由储存设施供水给建筑物;

混合式:既有直供,又有间接供水。

2.3 给水管道

给水管道应符合以下要求:

材质:采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管道材料,如镀锌钢管、不锈钢管、PVC管、PE管等;

管径:根据供水流量和压力计算确定,

布置:管道应合理布置,便于安装和维护;

连接:采用可靠的连接方式,如法兰连接、焊接等;

防腐:管道应采取防腐措施,防止腐蚀。

2.4 储存设施

储存设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容量:根据用水需求和供水方式计算确定;

材质:采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材料,如混凝土、钢筋混凝土、不锈钢等;

防渗:储存设施应具有良好的防渗性能;

清洗:储存设施应定期清洗,保持水质卫生。

2.5 加压设备

加压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型号:根据供水流量和压力计算确定;

性能:加压设备应具有良好的性能,满足供水需求;

安装:加压设备应安装在通风良好的场所,便于操作和维护。

2.6 控制设备

控制设备应符合以下要求:

种类:包括阀门、流量计、水表等;

功能:控制和监测给水系统,保证供水安全和可靠;

安装:控制设备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和维护的位置。

第三章 生活用水系统

3.1 用水定额

生活用水定额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建筑类型和不同生活水平确定。一般情况下,住宅的用水定额为150~200L/人·日,公共建筑的用水定额为100~150L/人·日。

3.2 用水器具

用水器具应符合以下要求:

种类:包括水龙头、坐便器、洗脸盆等;

性能:用水器具应具有良好的性能,

安装:用水器具应安装在便于使用和维护的位置。

3.3 给水管道

给水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二章第二节的要求。

3.4 储存设施

储存设施应符合本规范第二章第三节的要求。

3.5 加压设备

加压设备应符合本规范第二章第四节的要求。

3.6 控制设备

控制设备应符合本规范第二章第五节的要求。

第四章 生产用水系统

4.1 用水定额

生产用水定额根据不同行业、不同生产工艺和不同生产规模确定。

4.2 用水器具

用水器具应符合以下要求:

种类:包括生产用水龙头、洗眼器等;

性能:用水器具应具有良好的性能,满足生产用水需求;

安装:用水器具应安装在便于使用和维护的位置。

4.3 给水管道

给水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二章第二节的要求。

4.4 储存设施

储存设施应符合本规范第二章第三节的要求。

4.5 加压设备

加压设备应符合本规范第二章第四节的要求。

4.6 控制设备

控制设备应符合本规范第二章第五节的要求。

第五章 消防用水系统

5.1 用水定额

消防用水定额根据不同建筑类型、不同建筑高度和不同防火等级确定。

5.2 用水器具

用水器具包括室内消防栓、室外消防栓、喷淋系统、消火栓箱等。

5.3 给水管道

给水管道应符合以下要求:

材质:采用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的管道材料,如镀锌钢管、不锈钢管、铸铁管等;

管径:根据消防用水流量和压力计算确定,满足消防用水需求;

布置:管道应合理布置,便于安装和维护;

连接:采用可靠的连接方式,如法兰连接、焊接等;

防腐:管道应采取防腐措施,防止腐蚀。

5.4 储存设施

储存设施包括消防水池、消防水箱等。消防水池的容量应根据消防用水定额和消防供水时间计算确定。

5.5 加压设备

加压设备包括消防水泵、增压泵等。消防水泵的流量和压力应根据消防用水需求计算确定。

5.6 控制设备

控制设备包括阀门、流量计、水表等。控制设备应安装在便于操作和维护的位置。

第六章 雨水利用系统

6.1 适用范围

雨水利用系统适用于有条件的建筑物,如住宅、学校、办公楼等。

6.2 原理

雨水利用系统利用屋面或其他集水面的雨水,经过收集、净化处理后,用于非饮用水的用途,如冲洗马桶、浇灌绿化等。

6.3 系统组成

雨水利用系统一般包括以下组成部分:

集水系统:屋面或其他集水面的排水系统;

储存设施:雨水收集池、蓄水池等;

净化处理设施:过滤器、消毒装置等;

供水系统:管道、水泵等。

6.4 设计要求

雨水利用系统的设计应符合以下要求:

集水面积:根据雨水利用量和当地降雨量计算确定;

储存容量:根据雨水利用量和供水时间计算确定;

净化处理:雨水应经过适当的净化处理,以满足非饮用水用途的要求;

供水系统:供水系统应合理布置,便于安装和维护。

第七章 验收

7.1 验收内容

给水系统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

给水管道:管道的材质、管径、布置、连接等;

储存设施:容量、防渗性、清洗等;

加压设备:型号、性能、

控制设备:种类、功能、

用水器具:种类、性能、

相关记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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