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环境异味控制措施的图纸会审规范要求,以下是相关要点梳理:
1.设计依据
- 需符合《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等国家标准中对通风、空气质量的要求。
- 异味控制专项设计应参考《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和《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
2.图纸会审核心内容
-通风系统设计:检查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的合理性,确保换气次数满足规范(如卫生间换气次数通常不低于10次/小时)。
-异味源隔离措施:审查垃圾房、卫生间、厨房等区域的密封设计(如负压控制、独立排风)。
-净化设备标注:图纸需明确活性炭吸附、光催化氧化等异味处理设备的型号、安装位置及技术参数。
-管道材质与布局:排风管道应采用防腐、防渗漏材质(如PVC或不锈钢),且避免与其他功能管道交叉污染。
3.规范强制性条款
-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排风系统需设置防火阀,且不得穿越防火分区。
- 异味控制设施应与消防、给排水等专业图纸协调,避免冲突。
4.会审重点
-合规性:核对设计是否满足上述规范条文。
-可操作性:评估施工难度与后期维护便利性(如设备检修口设计)。
-经济性:在达标前提下优化成本,避免过度设计。
5.常见问题示例
- 未标注排风口与新风口的水平间距(规范要求通常≥5米)。
- 异味处理设备未预留电源或排水接口。
若涉及具体项目类型(如医院、商场),还需结合行业特殊规范(如《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GB 50333)进一步审查。是否需要针对某类建筑展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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