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布防水施工规范是为确保纺布防水工程质量,规范施工工艺和验收标准而制定的一项技术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各种纺布防水工程的施工。
第一章 总则
1.1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使用纺布作为防水材料的屋面、地下室、隧道、水池、水库等工程的防水施工。
1.2 施工依据
纺布防水施工应符合以下规范和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300)
《建筑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
《纺布防水工程技术规范》(CECS 21:2007)
1.3 施工原则
纺布防水施工应遵循以下原则:
确保基层平整、牢固、干净。
纺布铺设应平整、无褶皱、搭接严密。
防水层应具有足够的厚度和强度。
施工应采用规范的方法和技术。
第二章 材料
2.1 纺布
纺布应符合《纺布防水工程技术规范》(CECS 21:2007)的规定,其性能指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耐水性:不透水
抗拉强度:≥20 kN/m
延伸率:≥30%
耐穿刺性:≥300 N
2.2 粘结剂
粘结剂应具有良好的粘结强度、耐水性和耐老化性。常用的粘结剂有:
聚氨酯胶粘剂
丙烯酸胶粘剂
丁基橡胶胶粘剂
第三章 施工工艺
3.1 基层处理
清除基层表面的浮尘、油污、杂物等。
对基层进行找平处理,确保表面平整度小于 5 mm/m。
对基层进行干燥处理,含水率应小于 9%。
3.2 纺布铺设
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确定纺布铺设方向和搭接方式。
纺布铺设应平整、无褶皱,搭接应严密。
纺布与基层的粘结应牢固,不得出现空鼓、脱落现象。
3.3 粘结剂涂布
在纺布搭接处和转角处涂布粘结剂,涂布厚度应均匀,不得有漏涂现象。
粘结剂涂布量应根据纺布的类型和粘结剂的性能确定,一般为 1.0-1.5 kg/m²。
3.4 附加层施工
在纺布防水层上铺设一层保护层,以保护防水层免遭机械损伤。
保护层通常采用细石混凝土、砂浆或其他耐候材料。
第四章 质量验收
4.1 外观检查
防水层表面应平整、无褶皱、无空鼓、无脱落现象。
搭接处应严密,粘结牢固。
4.2 耐水试验
在防水层上蓄水 24 小时,观察是否有渗漏现象。
4.3 拉拔试验
在防水层上随机抽取试样,进行拉拔试验。
拉拔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4.4 验收标准
纺布防水工程验收应符合以下标准:
外观检查合格。
耐水试验合格。
拉拔试验合格。
第五章 安全措施
5.1 施工人员安全
施工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如手套、安全帽和安全带。
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志,防止人员误入。
5.2 施工环境安全
施工期间应保持施工现场通风良好,避免胶粘剂挥发产生的有害气体。
施工现场应远离火源,防止胶粘剂引发的火灾。
第六章 附则
6.1 技术交底
施工前应进行技术交底,向施工人员讲解施工工艺、质量要求和安全措施。
6.2 施工记录
施工过程中应做好施工记录,包括材料使用情况、施工工艺、质量检查结果等。
6.3 工程保修
纺布防水工程保修期一般为 5 年。保修期内,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的渗漏,承包单位应负责免费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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