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环卫工程项目规范》(GB 55013-2021) 是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21年4月9日批准发布,并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全部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一、规范背景与意义
1.制定目的:规范市容环卫工程建设,保障工程运行安全、人身安全及公共卫生安全,防止二次污染和光污染,实现市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为政府监管提供技术依据。 2.替代旧标准:该规范整合了原工程建设标准中分散的强制性条文,替代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等7项旧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形成全国统一的环卫工程技术准则。
二、核心内容与要求 1. 设施建设标准 -垃圾收集设施: - 收集点服务半径≤70米,收集站用地面积≥150㎡。
- 转运站与居民区的最小间距≥15米。
- 垃圾收集容器应与分类运输车辆匹配,设置分类标志。
-公共厕所: - 新建区域每平方公里设置4座,二类以上公厕需配置无障碍设施及管理间。
-户外广告及招牌设施: - 荷载安全系数≥2.0,景观照明设施需安装防眩光装置。
- 不得损害建筑物、街景和城市轮廓线,不得影响交通安全和消防通道使用。
2. 环境卫生维护 -道路清洁: - 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90%,冲洗频次每周≥3次。
-水域保洁: - 岸线垃圾滞留时间≤2小时,漂浮物打捞作业每日≥1次。
-设施清洁: - 垃圾容器每日消毒1次,转运站渗滤液收集率需达100%。
3. 市容管理要求 -建构筑物: - 玻璃幕墙每年专业清洗≥2次,临街建筑立面破损修复周期≤72小时。
-户外广告设施: - 大型户外广告结构安全检测每年≥1次,电子显示屏亮度夜间≤300cd/㎡。
-景观照明: - 历史街区照明色温≤3000K,居住区灯具垂直面亮度≤5cd/㎡。
三、实施细则与区域划分 1. 环境区域划分 -严格控制区(历史保护区):禁止设置移动公厕和霓虹灯广告。
-重点控制区(商业中心):垃圾转运站须全密闭处理。
-一般控制区(居住区):收集点服务半径可放宽至100米。
-发展预留区(工业区):允许设置临时性环卫设施。
2. 实施要求 -全周期管理:涵盖规划、设计、施工、运维全生命周期。
-应急功能:具备应对灾害性气候、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污染控制: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需有效控制噪声、污水、臭气等二次污染。
四、技术规范更新与废止条款
1.废止条款:自2022年1月1日起,《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2012)等7项标准中35条强制性条文废止。 2.新规优先: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规定与本规范不一致的,以本规范为准。
五、实施建议
1.严格执行:新建项目必须严格执行GB 55013-2021规定,既有项目改造时,原有标准条款与本规范冲突的,以新规范为准。 2.定期维护:市容环卫工程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及时更新设备。 3.人员培训:机械设备应由受过专业培训的人员使用、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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