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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夫人
2026-02-25 18:28:30
根据《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关于构造柱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重墙中的构造柱设置 1.设置位置: - 楼电梯间四角 - 外墙四角及转角 - 楼梯斜梯段上下端对应的墙体处 - 错层部位横墙与外纵墙交接处 - 大房间内外墙交接处 - 较大洞口两侧(一般指不小于2.1m的洞口) 2.设置要求: - 构造柱的设置应符合相关表格中的规定。
- 对于外廊式和单面走廊式的房屋,应根据房屋层数的增加,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构造柱,且单面走廊两侧的纵墙均应按外墙处理。
- 横墙较少的房屋,也应根据房屋层数的增加,按照规范要求设置构造柱。
二、非承重墙(填充墙)中的构造柱设置 1.采用脱开方式: - 填充墙端部应设置构造柱,柱间距宜不大于20倍墙厚且不大于4000mm。
2.采用非脱开方式: - 填充墙长度超过5m或墙长大于2倍层高时,墙顶与梁宜有拉接措施,墙体中部应加设构造柱。
此外,规范还对构造柱的截面尺寸、配筋、与墙体的连接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例如,构造柱的最小截面尺寸通常为240mm×180mm,竖向钢筋多采用4根直径12mm的钢筋,箍筋间距不大于250mm等。
总的来说,《砌体结构设计规范》GB50003-2011对构造柱的设置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以确保砌体结构的整体性和稳定性。在实际工程中,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
如果您需要更详细的信息或对其他方面有疑问,请随时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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